招生简章
录取规则关键点:专业录取规则:志愿优先 :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优先录取[按照“志愿清”的原则录取。]学校投档加分规则:按照本省考试院规定[]专业录取加分规则:承认加分[]章程正文:招生章程年:2016西北政法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一、学校名称:西北政法大学二、校 址:长安校区: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雁塔校区: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三、办学层次:博士、硕士、本科四、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五、学习形式:全日制六、在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分专业招生数:见各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招生计划。七、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,其他专业语种不限。八、男女生比例: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5%,其他各专业男女不限。九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: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规定执行。其中公安类专业按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、司法部法规教育司〔2003〕16号文件执行。十、录取规则:1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综合评价,择优录取的原则。2、投档比例:投档比例控制在110%以内;实施平行志愿的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根据实时模拟投档确定投档比例。3、专业安排方法:(1)按照“志愿清”的原则录取。(2)对于投档分数线以上,分数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,不满额的专业由其它已投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。4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: 在统考专业课和文化课均合格的基础上,首先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。十一、预留计划:用于解决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。十二、学费标准: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:艺术类本科学费11000元/年,公安类专业、外语类专业学费4500元/年,法学专业学费届时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,其他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/年。十三、联系方式:长安校区: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:710122 电话:029-88182275 传真:029-88182277雁塔校区: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:710063 电话:029-85388805 传真:029-85385730http://www.nwupl.edu.cn E-mail: xfdzjc@126.com